支持台湾青年来穗实习见习就业服务指引
一、政策文件名称
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》(穗府台发[2018]1号)。
二、服务(申报)指引
(一)鼓励台湾大学生来穗实习见习就业
1.申请对象
在台湾或广州就读的台籍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。
2.支持方式及补贴标准
为台湾大学生每年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。对台湾大学生在穗实习期间的食宿、交通、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予以补贴,同时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。
3.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
(1)登录“穗台e家”微信公众号了解招募报名信息;
(2)提交学校出具的推荐意见书,个人录制2分钟左右自我介绍短视频;
(3)学生家长签订意向同意书;
(4)校方、学生、企业共同签订三方实习合约;
(5)由台湾承办机构统一组织台湾学生来广州,具体实施台生在穗实习期间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,并对实习台生进行考核评优。
3.申请时间
每年1月至3月,通过“穗台e家”微信公众号申报。
4.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广州市穗台经济文化交流中心
联系电话:83105040、83105035
(二)支持“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(示范点)”的发展与建设
1.申请对象
能够为台湾青年来穗实习、就业、创业提供良好条件的产业园区、创业园区、社会组织(行业协会、工商团体等)、企业、大专院校、孵化器及创客空间等平台。
2.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
(1)申请。
由平台机构向所属区台办提交书面申请。申请材料包括:本平台为台湾青年或团队提供的政策措施、建设和发展规划、服务体系、台湾青年和台资企业入驻情况等。
(2)初审。
由区台办向市台办申报初审,视情进行实地调研评估。
(3)申报。
对符合条件的平台,由市台办向上级台办申报。
(4)授牌。
经审核后批准的,由国台办予以授牌。
3.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(经济工作处)
联系电话:83105032 83105026